海巡東沙掃蕩 押回越界捕撈中國漁船
2018/04/04 15:13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執行「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專案勤務,2日在距東沙島南方6.3浬海域查獲「琼琼海漁03678」號漁船越界捕魚,帶回母船、8艘子船及鄧姓船長等共24人,這也是高雄海巡隊首次依職權逕行裁罰,可處以60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
海洋總局1日起執行專案勤務,由高雄海巡隊副隊長魏彰佑擔任指揮官,帶領高雄海巡隊PP-10052艇、PP-2065艇、PP-106艇及台南海巡隊PP-10025艇共4艇31人,前往距離台灣240海浬東沙群島護漁。
2日凌晨4時24分,專案人員在東沙島南方6.3浬(20-35N、116-44E)發現中國籍「琼琼海漁03678」號漁船(87噸、配置子船8艘)已經佈放4艘子船在東沙環礁海域作業,展開包夾圍捕並強行登船檢查,在「琼」船漁艙查獲違規捕撈漁獲約150公斤。
經海洋國家公園東沙管理處主任陳國湧辨識魚種,未發現保育類動物及高雄市政府公告不得採捕物種,漁獲全數現地海拋,並將「琼」船及8艘子船及24名船員押回,歷經34小時航程直到3日深夜10時才返回高雄基地。
專案人員指出,「琼」船自海南島出航,是配置活魚艙、專抓活魚的漁船,鄧姓船長應訊時供稱,已於上月31日賣出一批。
全案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國家公園管理法」今天將一干人送辦,高雄海巡隊也依「海岸巡防機關處理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案件細部裁罰基準」,將裁罰60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