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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姐妹淘!竟要姐妹下海援交還債 遭法辦

惡劣姐妹淘!竟要姐妹下海援交還債 遭法辦。(示意圖)

惡劣姐妹淘!竟要姐妹下海援交還債 遭法辦。(示意圖)

2018/04/02 10:17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才滿18歲多的小芳欠姐妹淘小萍3萬多元,小芳沒錢還,小萍為要求小芳還錢、要她用援交賺皮肉錢來還,還要求小芳住在特定處,以手機交友軟體找客人,小萍男友黃男載小芳外出接客至少5次,每次援交價約2至3千元。後來小芳離開向警方報案查辦。台南地方法院依圖利使人性交罪判小萍10個月徒刑;黃男1年徒刑。

判決指出,小萍與黃姓男子是男女朋友關係,小芳欠小萍3萬多元,因為小芳沒錢還,105年10月20日,小萍與小芳討論後要求小芳用援交方式還債,並要求小芳住到她與黃男在台南市的租屋處,確保小芳能用援交還債。

小芳答應後,小萍與男友或小芳就用黃男或小芳的手機上BEETALK、遇見等網路軟體尋找援交客,從105年10月下旬到11月中旬,前後5次由黃男騎機車載小芳外出到與男客約定的汽車旅館見面,進行性交易。

小芳與黃男每次收到2千元到3千元的皮肉錢後全數交給小萍。105年11月18日,小芳離開小萍與黃男的租屋處,後來並報警處理,查獲小萍與男友逼小芳下海援交還欠款的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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