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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點援助」GG了!應召女才被退貨 馬伕下一秒被逮

大同警方逮住反抗的蔡姓馬伕,穿著超短裙、長筒馬靴的馬姓應召女則站在後方。(警方提供)

大同警方逮住反抗的蔡姓馬伕,穿著超短裙、長筒馬靴的馬姓應召女則站在後方。(警方提供)

2018/03/31 17:17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租住新北市的26歲馬姓輕熟女,透過手機通訊軟體攬客,昨天(30日)晚間誤以為大戶上門,相約在台北市重慶北路二段日租套房交易,沒想到自行搭計程車抵達時,被警方偽裝男客打槍退貨,頓時臉色鐵青與蔡姓馬伕相約見面;台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路派出所便衣員警不動聲色,一路尾隨至寧夏夜市口,趁2人離去時上前圍捕,蔡男棄車逃逸跑了百公尺,仍被警方逮捕,訊後依妨害風化罪送辦。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昨晚11點進行「封城掃黃」專案勤務,根據線報,有色情業者透過手機通訊軟體,以「G點援助」為名,號稱「想和哥哥一起享受各種快感」,想和男客翻雲覆雨等廣告,警方按圖索驥,果然有外送服務,在轄內重慶北路二段的日租套房前,當場查獲馬姓女子前來應召。

馬女供稱,原本從事服務業,與蔡姓男子因吸毒認識,半年前失業,為了生活只好透過蔡男介紹從事一次應召工作,當時收費1小時6000元。而這次馬女尚未賣淫,而且她前次賣淫時間已超過2個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1條規定「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讓她離開。

警方說,有妨害風化、毒品及商標法前科的34歲蔡姓馬伕,自稱是名「徵信業者」,由於當場逮到他和馬女的通聯紀錄,蔡最後不得不供稱,接受應召站的指揮,四處接送應召女子賣淫,取款後依約定匯入固定帳號中,沒想到會被警方逮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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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路派出所長高永限說明。(警方提供)

台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路派出所長高永限說明。(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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