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色狼性侵女模未遂竟無保獲釋 高院撤銷發回更裁

施男涉性侵女模未遂。(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施男涉性侵女模未遂。(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2018/03/28 21:0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北市20多歲網模日前凌晨洗澡時,突遭施姓中年男子闖入企圖性侵,小模機警和施男聊天,成功讓施男罷手離開,立刻報案並嚇得連夜搬家,台北地檢署以施涉犯加重強制未遂罪,且有再犯之虞聲押,北院卻輕縱將他限制出境,又讓他無保請回,檢方以施男企圖移民,恐逃亡國外,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打臉北院,認定本案為施隨機犯案,有再犯可能,原裁定不當,今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高院裁定指出,施男已檢方指控的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犯行,足以認定他罪嫌重大;此外,施男犯案當時,即設法不讓女模知其長相,以利於躲避追緝,且犯案後逃離現場,加上施男又坦承在國外有資產,目前正申請移民美國,家人也常往來台灣、美國之間,顯然他、家人頗有資力,也有在國外謀生能力,而有逃亡之虞,無法以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代替。

再者,施男是因情緒不佳而隨機作案,而且是侵入女模住宅欲性侵未遂,本質上就有再犯的可能,加上施男犯罪手段激烈,顯示其情緒控管能力不足,無法防止他再犯,認定北院以他無法具保情況下,即改以限制出境等方式代替羈押,「應非妥適」,檢方抗告有理由,今晚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本案發生在本月22日凌晨,小模凌晨外出到超商買東西時,就被施男盯上並尾隨回家,闖進閨房將全裸的小模強壓在地,脫下褲子打算性侵。

所幸小模靈機一動,冷靜詢問施男「我有得罪過你嗎?我認識你嗎?」並提出想先和對方聊一聊的建議,等施男跟她聊天後,再安撫對方說服他離開,小模立刻報警。

待業中的施男到案供稱,他雖然有女友,但當天心情不好,剛好在路上看見小模獨自一人,才會一路尾隨她回到住處,見小模上樓後沒關樓下大門,便直接進去。

施男還說,他上樓後發現小模已經關門進屋,只好逐戶尋找她的蹤影,最後根據門口的鞋子認出小模住處,再拿雨傘把鎖勾開,順利闖進房內,發現小模正在洗澡,他隨即進浴室抱住她打算性侵,但小模說想和他聊天,他聊了一會,突然沒有嘿咻的慾望,因此決定離開。

檢方指施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且在路上隨機挑選被害人尾隨性侵,行徑令人髮指,且小模嚇得連夜搬家,因此認為施男可能會再去騷擾被害人,且有逃亡可能,聲押施男。

不過,北院卻指施男已認罪,認定無羈押必要,諭令他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但施男宣稱沒錢,最後獲准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出抗告成功,高院今將全案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小模琳琳掙扎時嘴角撕裂傷、肩膀瘀傷。(圖:琳琳提供,記者王宣晴翻攝)

小模琳琳掙扎時嘴角撕裂傷、肩膀瘀傷。(圖:琳琳提供,記者王宣晴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