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祭祀補助金不發給出嫁女子 法院:違反性別平等

    法官認為,不發補助給出嫁女子違反憲法性別平等原則,判祭祀公業需付江女10萬元。示意圖,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法官認為,不發補助給出嫁女子違反憲法性別平等原則,判祭祀公業需付江女10萬元。示意圖,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8/03/23 23: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1名江姓女子,和弟弟共同繼承江家祭祀公業的派下權,但祭祀公業派下員大會通過每名派下員補助10萬元,卻以江女是「出嫁女子」為由排除,江女提告後,法院以祭祀公業違反憲法性別平等原則,判祭祀公業敗訴。

    《聯合新聞網》報導,法院審理本案時,祭祀公業主張江女沒有參加祭祀、掃墓,公業可剔除其派下權。祭祀公業管理人及監察人聯席會議也決議,「已出嫁女子不發放祭祀補助金」,認為江女無權請求補助金。

    不過江女堂弟、堂姊都為江女作證,指出她連續5年都有參加祭祖,也有去掃墓。法官則指出,管理人聯席會議是執行單位,無權推翻派下員大會的決議,且聯席會議的主張侵害已出嫁女性的財產權,違反憲法性別平等原則,判決祭祀公業敗訴,仍要付江女10萬元祭祀補助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