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蛇把玩拍照放臉書 男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
2018/03/17 15:58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25歲彭姓男子,把一尾保育類野生動物黑眉錦蛇抓起把玩,並將玩弄蛇的過程拍照上傳自身臉書,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員警網路巡邏發現,將其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送辦。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彭男已構成騷擾野生動物行為,姑念他無前科,且拍照完後即野放,情節尚屬輕微,告誡後不起訴。彭男因一時好玩,被送法辦,嚇得向檢警表示「以後不敢了!」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表示,黑眉錦蛇為行政院農委會公告之第3級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獵捕、騷擾及虐待。
農業處指出,黑眉錦蛇,無毒,因眼睛有黑色紋線而得名,身體顏色以橄欖黃為主,前段多黑色菱形斑紋,後段則為黑、白紋路間隔,以鼠類為主食,也會捕食鳥類、蝙蝠、青蛙、鳥蛋等;由於主要分佈在2000公尺以下地區,棲地與人類生活範圍重疊,常出現在民宅附近,也因過度捕捉,數量大量減少。
彭男於去年6月13日,在苗栗縣三義鄉1間木雕木工廠內,發現一尾黑眉錦蛇,把蛇抓起把玩,並將玩弄蛇的過程拍照上傳自身臉書。
保七刑大員警網路巡邏發現,擷取彭男臉書照片,送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確定彭男玩弄保育類野生動物黑眉錦蛇,將彭男送法辦。
檢方表示,當彭男接獲警方傳訊時,驚恐不已,坦承因一時好玩才觸法,且拍完照後,就把蛇野放,強調「以後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