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殺女友棄屍可逃掉殺人罪? 香港現僅能依盜竊罪起訴
2018/03/15 18:1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港女在台遭殺害棄屍,行兇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早一步逃回香港,13日被逮後,今(15)日首次出庭,被裁定不准交保。值得關注的是,受制於法律,香港當局目前僅能依盜竊及處理贓物罪起訴陳男。
《中央社》報導,陳男涉嫌在台殺害潘姓女友棄屍後逃回香港。港警接獲家屬報案後,13日拘捕陳男調查,他承認在台殺害女友,並曾在香港使用死者的銀行卡提款。陳男今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出庭,被裁定不准交保外出,押後案件至下月12日提訊。
針對香港當局目前僅能依盜竊及處理贓物罪起訴陳男,有香港律師說,由於台港間沒有引渡條約,陳男在台殺人,台灣無法引渡嫌犯審判,香港也只能依現有罪名起訴他。有律師建議,台港共商對策,以免讓嫌犯消遙法外。
一名不願具名的辦案人員說,如果最後因為香港法例,讓陳男無法在港接受謀殺罪的審判,或是無法引渡來台受審,正義無法伸張,將令人非常遺憾。
士林地檢署發言人吳怡明則表示,必要時會透過法務部向香港尋求司法互助,若之後認定陳男涉案明確,陳男卻因故無法到案,會依法發布通緝。吳也提到,目前尚未收到香港警方的辦案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