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祈福黨」栽了 大媽假觀光真詐欺判2年
2018/03/13 17:53
備註:資料照參考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84397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中國籍2男3女共組「祈福黨」來台,鎖定老婦詐騙,藉口去血光之災為,要求老婦交付財物。士林地院認定5人成立2次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1年10月至2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組祈福黨由男子陳亞文(51歲)、柯立群(64歲),女子吳寶娣(52歲)、譚彥女(43歲)、黃金蓮(51歲)組成,去年9月7日抵台後,於同年月11日上午至北市士林區尋找作案對象。
5人首先選定呂姓老婦,陳男、柯男負責把風,由譚女、黃女上前搭訕,表示尋找1位90多歲老醫生,譚女再現身表示是老醫生孫女,向呂婦表示:「妳先前被女鬼纏上,現在女鬼轉去找妳兒子,如果不處理,兒子就完了,需要拿錢、金子出來祭拜。」
因吳女表示祭拜完後會歸還,呂婦信以為真,交付10萬現金與金飾,未料卻被掉包成礦泉水、鹽包,呂婦直到返家打開,才驚覺受騙。
5人當天下午找上另名鄭姓老婦,以同樣手法企圖行騙,但鄭婦發覺不對勁,要求查看財物,吳女見事跡敗露,竟強行搶走財物逃逸,所幸警方獲報趕抵逮捕3女,2男也在機場海關被攔截。
5人到案後坦承犯行,士林地院也認定詐欺罪行明確,判把風的陳、柯1年10徒刑,實際接觸被害人的吳、譚、黃3女2年徒刑。
檢方原認定吳女另涉搶奪罪,但士林地院認為,鄭婦察覺有異時,財物是在吳女手上,已脫離鄭婦支配,吳女並非強行奪取,與搶奪罪構成要件不同,此部分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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