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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性騷助理只被罰薪1年 監委將提再審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改輕判,民間司改會12日上午前往監察院遞狀要求監院提再審,並呼籲立法院修改「法官法」。監委王美玉、方萬富將於收到職務法庭判決文後,研究提起再審。(記者王藝菘攝)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改輕判,民間司改會12日上午前往監察院遞狀要求監院提再審,並呼籲立法院修改「法官法」。監委王美玉、方萬富將於收到職務法庭判決文後,研究提起再審。(記者王藝菘攝)

2018/03/12 16:13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騷擾女助理案,職務法庭再審改判不需免除法官職務,只需罰薪一年,引發各界一片譁然。民間司改會今日上午至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向監察院遞出陳訴書要求提再審,監察院表示,本案調查監委王美玉、方萬富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究提起再審。

王美玉表示,縱使陳鴻斌具悔意,仍不得免除其違失行為的責任,而法官評鑑結果與首次職務法庭判決,均一致認為陳鴻斌應免除法官職務,這與再審判決「改判罰薪1年」,落差太大,而且說理不足。

王美玉強調,本案具有指標性的意義,代表司法機關對性別平等的觀念與執行情形,加上再審合議庭組成恐有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因此將於收到職務法庭判決文後提再審。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助理案,監委王美玉(如圖)、方萬富將於收到職務法庭判決文後,研究提起再審。(資料照)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助理案,監委王美玉(如圖)、方萬富將於收到職務法庭判決文後,研究提起再審。(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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