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撞見未婚妻床戰小王?!他誤殺越南同鄉遭求償!
2018/03/12 00: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越勞謝光明前往未婚妻租屋處,遇見同鄉越勞蘇文瓊前往歸還體重機,誤認二人有染,竟持刀刺死蘇男,新竹地院刑事庭判刑13年,蘇家再向謝男提附帶民事賠償902萬元,新竹地院民事庭最後判賠611萬元。
蘇家指控,謝光明去年1月14日晚間,前往阮姓未婚妻位於新竹縣竹北市租屋處,遇到蘇文瓊前往將體重機歸還阮女,不料謝男見蘇某坐在未婚妻床上閒聊,竟認為二人有染,持刀朝蘇左胸及左腋窩、左上臂、右小腿等處猛刺不治死亡。
全案於新竹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謝男徒刑13年,謝男聲稱基於一時義憤,失手殺人,上訴二審,但高院不採信謝男說法,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蘇文瓊之子向新竹地院民事庭請求附帶民事賠償203萬元,蘇妻請求179萬、蘇父239萬、蘇母281萬,合計902萬元。
謝男說不是故意要殺蘇男,因當時喝了很多酒,而且蘇男又用言語刺激,他控制不住才拿刀刺被害人,沒想到這麼嚴重,他也很後悔且很想賠償,但現在沒有能力,這金額對他是很大的負擔。
新竹地院民事庭法官計算後,最終判賠611萬元。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