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衰 !清潔工撿411枚硬幣送鑑定 竟被移送法辦
一名清潔工撿到411枚50元硬幣,送交警方公告認領,但6個月都無人領取,警方通知李男領回,並陪同至銀行辨識硬幣真偽,不料行員發現硬幣外型粗糙,懷疑是偽幣,李男慘被警方依涉嫌偽造貨幣罪送辦,北檢調查後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擔任清潔人員的李姓男子,去年在台北青年公園的女廁內,撿到411枚50元硬幣,送交警方公告認領,但6個月都無人領取,警方通知李男領回,並陪同至銀行辨識硬幣真偽,不料行員發現硬幣外型粗糙,懷疑是偽幣,李男慘被警方依涉嫌偽造貨幣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李男是到銀行辨識硬幣真偽,並非行使貨幣,並未違法,今將李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年約50歲的李男,去年進入青年公園女廁準備打掃時,意外發現有兩個麻布袋,打開一看,發現裡面竟裝了滿滿的50元硬幣,拾金不昧的李男遂將硬幣送交中正一分局,並留下聯絡資料。
6個月後,由於硬幣都沒人領取,警方通知李男前來領回,因不知真偽,李男由警員陪同前往銀行請行員辨識,不料行員鑑識後發現硬幣刻印粗糙,應是偽幣,經告知警員、李男後,警員只好依法將李男帶回警局,依涉嫌偽造貨幣罪送辦;至於該批硬幣經中央造幣廠鑑定後,其中有381枚偽幣,30枚真幣。
內勤檢察官庭訊時,李男喊冤,表示他是被警員通知,去領回之前撿到的硬幣,再將硬幣送去銀行鑑定,並未偽造或使用貨幣,檢察官最後將李男限制住居後請回。
全案經承辦檢察官偵查後,認為李男若有意圖行使偽幣,何必送交警方,經6個月後才領回,且銀行行員也證稱,李男只是前來詢問硬幣真偽,檢察官因而認定,即便硬幣是假的,但李男並無行使偽幣的犯意,也無其他證據顯示硬幣是他製造的,因而依罪嫌不足,將李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