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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涉性侵28名少男 求刑30年

林姓男子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年,警方搜出拍攝照片及影片的工具。(記者廖淑玲攝)

林姓男子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年,警方搜出拍攝照片及影片的工具。(記者廖淑玲攝)

2018/02/27 18:41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縣麥寮鄉某民俗技藝陣頭成員的23歲林姓男子涉嫌以毒品控制、性侵未成年少年,清查出至少28名被害人,雲林地檢署全案偵結,今天依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

雲檢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

雲林檢警調查,林姓男子為雲林縣麥寮鄉某民俗技藝陣頭團體的成員,自103年10月間某日起至106年10月25日止,為滿足私慾,利用未成年人參加陣頭,邀約至其位在雲林縣麥寮鄉住處,以玩樂或教導性知識等理由,對未成年少年性交或猥褻,並拍攝照片及製成影片。

檢警查證林男自103年10月至104年10月間,對一名12歲少年以強暴方式拍攝猥褻照片得逞;另在106年9月至10月間,無償轉讓可製成「毒咖啡」、「毒軟糖」的3級毒品甲苯基乙基胺戊酮、亞甲基雙氧苯基乙基胺戊酮成份的白色粉末供16歲少年施用。

全案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蕭仕庸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偵破,拘提林男到案並搜索其住處,查扣手機、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臉書相簿存放的未成年人性交或猥褻行為照片及影片、重9.48公克的白色粉末20包,清查出28名被害人均是未成年少男。

全案偵查終結,檢方依妨害性自主、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林男並以其涉案時間長、被害人數甚多,犯後數度翻異前詞,態度不佳,惡性重大,具體求刑30年,以資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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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利用位處偏僻的住家性侵未成年少年犯罪場所。(記者廖淑玲攝)

林姓男子利用位處偏僻的住家性侵未成年少年犯罪場所。(記者廖淑玲攝)

林姓男子利用陣頭機會性侵或以毒品控制未成年少年,遭雲檢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記者廖淑玲攝)

林姓男子利用陣頭機會性侵或以毒品控制未成年少年,遭雲檢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記者廖淑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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