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受亡姐委託處理遺產 妹妹遭姐夫提告偽造文書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記者楊政郡攝)

台中地方法院。(記者楊政郡攝)

2018/02/27 10:3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楊姓婦人因病過世,生前已委託妹妹保管存摺及印章,死後妹妹「大公無私」把財產分三分,姊夫一份,兩外甥各一份,不料姊夫不爽還是要提告,台中地檢署原不起訴處分,經台中高分檢命令起訴,中檢依偽造文書起訴楊婦妹妹。

起訴書指出,楊姓婦人(106年5月過世)生前疑似與丈夫相處不睦,個人帳戶都交給胞妹保管及處理,而5月22日楊婦死亡,被告楊姓妹妹在23日及25日,以楊婦的名義及印章提領楊婦所有存款,然後匯給姊夫30萬,匯給楊婦倆個未成年兒子共66萬元。

如此安排外表上看似公平,但姊夫非常不滿,認為妻子的財產還輪不到小姨子來處理,也對小姨子的處理頗有微詞,進一步更提出告訴。

原來台中地檢署處分不起訴,但姊夫不服提起再議,台中高分檢命令起訴,認為楊姓妹妹偽造文書明確,人已死亡,生前雖授權處理財物,但人死權利滅亡,被告楊姓妹妹已無權再處理楊婦財務,而是歸楊婦的法定繼承人共有,楊姓妹妹的行為觸犯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罪。

檢察官表示,審酌楊姓妹妹並未私自將楊婦財產娜作他用,無不法所得意圖,也是匯給姊姊的三名法定繼承人,請法官從輕量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