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滴滴出行」侵台恐違國安 王奕凱向北檢告發
社運人士王奕凱(左)、律師曾勁元(右),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樂迪負責人王慈雍涉違反公司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國最大叫車服務「滴滴出行」由「樂迪科技」代理進入台灣,自上月19日開始試營運,但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日前踢爆,樂迪與滴滴之間的資金來源交代不清,雖尚未正式營運,卻可能引起資安問題、藉此平台蒐集台灣運輸界情資;對此,社運人士王奕凱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樂迪負責人王慈雍涉違反公司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王奕凱表示,運輸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及國安問題,過往都被列為特許行業,必須接受特別監管,甚至連馬政府時期所擬定的兩岸服貿協定中,都禁止中資涉足計程車派遣業,但現在中國最大的叫車平台竟能直接在台派遣計程車,並以明顯違法的白牌車載客,不僅違反兩岸條例規定,更直接挑戰交通部監管的公路法規。
王奕凱說,台灣樂迪以20萬元的資本額,竟可以在台舉辦規模花費可能超過百萬元的記者發表會,並補貼每個下載APP的計程車司機200元禮券及首趟載客500的補貼,這些不明資金來源究竟從何而來?上月樂迪記者會上被公開質疑後,迄今仍未有明確交代。
王奕凱指出,樂迪公司承認會把台灣滴滴APP所取得的個資及相關載客紀錄,通通回傳到香港的伺服器處理,等同於把台灣人的搭車資料紀錄送到中國,李明哲事件還沒落幕,台灣人的個資如果被中國掌握,未來中國政府如何運用,將無人可管。
律師曾勁元則表示,滴滴出行與樂迪公司均是營利事業,滴滴出行公司市值高達560億美金,規模為居全世界前兩名的獨角獸企業,雖辯稱暫時在台不收服務費,但這只是企業初期有利其搶佔市場的經營行銷手法。
蔡易餘日前在記者會上質疑,樂迪科技雖宣稱自己不是運輸業,但實際上就是在經營運輸業事務,卻跳過台灣所有相關法規,直接來台發展軟體,藉此平台蒐集、了解台灣運輸業的大數據,情況讓人憂心。
交通部先前指出,依相關法規,須有派遣、收費行為,才須申請計程車行業,樂迪科技目前的運作方式並未被規範在計程車法規範疇內,但交通部仍會朝納保、納管與納稅的方向管理,未來若有營利行為,且未依法申請,也不排除比照UBER方式,以公路法第2項、第3項規定開罰。
經濟部投審會則指出,此案件主要為一香港公司投資樂迪科技,但因投審會對樂迪科技的增資計畫有諸多疑慮,已要求樂迪於2週內向投審會具體說明,包含資金來源、商標代理權合約等相關內容,資料備齊後,會把申請案送審,並請交通部、陸委會與國安單位協助審理,期程可能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