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台商輸油北韓被檢舉 雄檢訊後200萬交保
雄檢於今年1月間偵辦漁界商人陳世憲涉嫌海上駁油給北韓,最近接獲情資指出,莊姓男子所有船隻疑似也涉入在東海海域駁油給北韓,傳喚56歲莊男後,諭令200萬元交保候傳,圖為韓國查扣涉嫌轉運石油給北韓的貨輪「方向永嘉(Lighthouse Winmore)」(路透)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於今年1月間,偵辦漁界商人陳世憲涉嫌海上駁油給北韓,最近接獲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情資指出,莊姓男子所有船隻疑似也涉入在東海海域駁油給北韓,傳喚56歲莊男後,諭令200萬元交保候傳。
雄檢指派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高峯祈、檢察官林志祐指揮航高站調查官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連日過濾相關情資及蒐證後,發現莊男就所使用船隻的進港簽證,以及出口報關事項等,疑似有申報不實情形,檢警調人員持搜索票兵分5路,前往莊姓男子等人住居所共5處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被告、證人共5人,以釐清案情。
雄檢今指出,莊男是馬紹爾群島設立之紙上公司之實質負責人,並於106年10月間取得某油輪的所有權,莊男明知其為該輪實際所有權人,該輪的目的地是前往公海販賣油品,竟於106年11月間委託不知情之船務公司辦理該船進港簽證時,在申請文件上填寫該船之船東係前任所有權人等不實字樣。
莊男另在台灣地區向不知情的油品商購買7千噸柴油裝船後,同年12月間,在該船之出口報單上填載目的地為香港地區等不實字樣,實則係前往公海海域販油,認其涉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犯罪嫌疑重大,當庭諭知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人檢察官訊問後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