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與夫吵架拿孩子出氣 竟將3月兒丟龍潭大池
2018/01/31 16:2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楊姓23歲婦人3年前與王姓丈夫口角,帶著未滿3月大男嬰到龍潭大池邊飲酒解悶,突然情緒激動將男嬰拋丟入龍潭大池內,所幸附近民眾發現報警,男嬰被救起時一度無生命跡象,經警消送醫急救才救回這條小生命,楊婦被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今判她6年半徒刑;可上訴。
檢方調查,2015年3月,20歲的楊女產下男嬰,同月和24歲的王姓丈夫結婚,1家3口的生計全仰賴王男到工地綁鋼筋賺錢維持。
同年6月10日晚間10點,楊婦和丈夫因為金錢問題吵架,楊婦帶著小孩負氣外出後,先到龍潭區神龍路舅舅家借錢,買了2瓶藥酒到龍潭大池旁喝悶酒,喝下1瓶半後,楊婦妹妹趕來安撫她的情緒。
楊婦當時透過妹妹打電話給丈夫想和解,不料雙方在電話中又起口角,楊婦怒嗆「你1個小時內不出現,我就抱著小孩跳進龍潭大池!」但始終不見丈夫前來,楊女情緒愈來愈激動,她背在胸前的男嬰也激動哭鬧著,跟妹妹拉扯過程中,楊女竟解下背帶,將小孩丟入龍潭大池。
楊婦妹妹見狀嚇得驚叫「救命啊!」一旁3名熱心民眾聽到呼救聲趕來,1人急跳下水救人、2人幫忙拉著救生圈的繩子,順利救起男嬰。不久警方據報趕來,第一時間幫男嬰CPR急救,隨後由消防隊員接手急送國軍桃園總醫院、再轉往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醫院救回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