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夫妻動歪腦筋 法官這樣判!
2018/01/31 11:2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太平區王男、楊婦夫妻,缺錢花用,腦筋動到失智岳父,及身心障礙的岳母身上,盜用兩人的身分證去申辦手機門號11支,獲得免費手機11支,然後將手機變賣5萬5千元,用來維持一家7口生活費,法官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判王男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楊婦判5月,但老慮楊婦還要照顧3未成年子女,給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王男(39歲)、楊婦(32歲)兩夫妻缺錢花用,104年11月間得知辦手機門號(新辦或攜碼)可獲得免費手機1支,腦筋動到失智的岳父及身心障礙的岳母(兩人事後已被宣告為禁治產人)身上,利用保管兩人身分證及健保卡的機會,到各大電信公司以岳父、岳母名義申辦新門號,後期則申辦攜碼投靠,而獲得11支免費手機。
王男夫妻陸續把手機以每支5000元出售給其他通訊行,所得用來支付一家7口的生活費。
但紙包不住火,電信公司慢慢發現這些手機都沒有撥打或接收的情形,且基本費都沒有按時繳納,報警處理。
王男夫妻到案坦承不諱,辯稱找不到工作,出此下策,法官審酌兩夫妻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但為了支付生活費,出此手段,法治觀念偏差,兩夫妻雖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但可能因繳不出罰金而都必須入監服刑,考慮家中還有3名未成年子女需照顧,諭知楊婦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