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與男友口角報警排解 她想離開卻因通緝反被逮

員警查證林女身份才知為毒品通緝,予以依法移送。(記者李容萍翻攝)

員警查證林女身份才知為毒品通緝,予以依法移送。(記者李容萍翻攝)

2018/01/15 11:39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43歲林姓女子並不知道自己因毒品案被通緝,今天凌晨與同居男友口角後,欲離開是非之地而報警求助警方,並隨員警返回中壢警分局中福派出所,結果員警查證身分發現林女為桃園地檢署於今年1月5日發布的毒品通緝犯,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偵辦。

警方調查,當時警方接獲女子報案中園路二段某大樓有糾紛,警方到達現場後林女與同居人不斷發生口角,警方勸說未果,而林女也不願在該環境繼續爭執,警方遂將林女帶回中福派出所休息安撫。當一行人來到派出所後,警方準備要聯絡她的家人前來接她時,查證身分後意外發現她是一個通緝犯,告知事由後當場將她逮捕,並經由女警確認身上並無毒品。

林女到案後供稱,自己平常和男朋友就住在中壢區中園路的租屋處,戶籍地則是在新北市五股區,可能是因為沒有收到地檢署的通知書才會被通緝,自己與男友有感情糾紛當下想獲得排解、隔開,結果現在居然要去地檢署報到,還真的要與男友分隔兩地了,只希望自己能儘快交保,重新做人。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員警查證林女身份才知為毒品通緝,予以依法移送。(記者李容萍翻攝)

員警查證林女身份才知為毒品通緝,予以依法移送。(記者李容萍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