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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黃燈撞翻一排機車 駕駛竟找父親友人頂替...

台北地檢署考量陳男已認罪,今依頂替罪將2人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考量陳男已認罪,今依頂替罪將2人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8/01/11 11:4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沒駕照的20歲黃姓男子,開著父親友人租來的轎車在馬路上橫衝直撞,為了搶快,在號誌燈號由黃燈轉為紅燈後,仍大腳踩油門闖越十字路口,不慎撞上綠燈直行的多輛機車騎士,他肇事後怕惹禍上身,竟找借他車的父親陳姓友人幫忙頂替;台北地檢署考量陳男已認罪,今依頂替罪將2人起訴。

至於黃男開車撞傷騎士的部分,檢方考量他肇事後,未能與傷者達成和解,今一併依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8月29日早上10點30分,黃男開車行經北市建國北路、民權東路十字路口,當時行駛在建國北路橋下往中山高方向前進的黃男,不顧號誌燈已由黃燈轉為紅燈,非但未減速停等紅燈,還加速闖越十字路口,撞上橫向綠燈直行的多輛機車。

黃男擔心沒駕照肇事恐惹訟累,竟打電話向借他車子的父親陳姓友人求救,陳男到場後,涉嫌頂替並向警方自首是開車肇事者,但被撞的機車騎士紛紛指證黃男才是駕駛,心虛的陳男才改口承認頂替。

陳男供稱,因車子是他租來的,他擔心將車子借給黃男,肇事後保險公司恐不理賠,所以他接到黃男來電求助後,才接受黃男的提議,頂替黃男向警方自首。檢方考量陳男已認罪,所以認定2人涉頂替的罪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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