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律師涉洩露聲押書內容 訊後5萬交保
2018/01/10 06:2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富奕達環保公司葉姓負責人涉嫌濫倒有害事業廢棄物,去年5月遭檢方聲押,檢調發現,葉男游姓律師涉嫌以手機翻拍聲押書,傳給與葉男同行的吳姓友人,吳男再轉傳給第三人,涉嫌洩密等罪,此案也是律師涉洩漏聲押書遭送辦首例!檢調昨搜索約談2人到案,檢方今凌晨訊後諭令游以5萬元交保,吳請回。
去年4月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檢察官偵辦中的聲押案,開庭前被告律師可以檢閱、抄錄、攝影檢察官的聲押書及相關證據,但律師不得公開。
新北地檢署去年5月偵辦富奕達環保公司濫倒有毒的重金屬廢液,依違反廢物清理法,涉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葉男獲准,葉男去年8月遭檢方起訴。
檢調於案件偵辦期間監聽其他涉案人發現,案發後,吳男介紹游姓律師幫葉男辯護,游男卻於閱卷時將檢方聲押葉男理由及筆錄,以手機拍照後傳給吳男,吳男收到後再轉傳其他涉案人。
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筱寧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前往游男、吳男等人住處及辦公室等3處搜索,約談游、吳男及3名證人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