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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友偷吃 她怒PO「鳥照」罵「最爛男人」

林女不滿男友劈腿,將男友裸照以及與小三合照PO在個人臉書,還留言「遇過最爛的男人就是他了」、「廢物一個」等語,被新北地院判罰12000元。(記者陳慰慈攝)

林女不滿男友劈腿,將男友裸照以及與小三合照PO在個人臉書,還留言「遇過最爛的男人就是他了」、「廢物一個」等語,被新北地院判罰12000元。(記者陳慰慈攝)

2018/01/06 18:2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女子不滿劉姓男友與她同居期間,竟還大膽劈腿偷吃,憤而將劉男裸照以及他與小三的合照,PO在個人臉書,友人留言關心詢問,林女不爽怒回「遇過最爛的男人就是他了」、「廢物一個」、「小白臉」等語,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與妨害名譽,男友憤而提告,林女認罪,新北地院判罰12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7月,26歲林女發現男友在外偷腥,她趁劉男使用電腦後,尚未登出Google帳號前,到雲端下載、複製劉男上半身裸照、性器官特寫照及與小三合照,在8月時,將這些照片PO在個人臉書上。

好友看了留言關心:「怎麼會這樣?」林女怒回:「遇過最爛的男人就是他了」、「偷吃不擦嘴」、「腦子有洞」、「廢物一個」、「小白臉」等語,男友發現後憤而提告。

檢方開庭時,林女坦承犯行,激動地說,這樣大家就知道這男人劈腿;法院開庭時,她也自白犯行,法官因此判她罰金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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