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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落網女友不離棄 央求先讓他們登記結婚

宜蘭林姓通緝犯落網後,女友不離不棄,2人在派出所男廁內相擁。(記者江志雄翻攝)

宜蘭林姓通緝犯落網後,女友不離不棄,2人在派出所男廁內相擁。(記者江志雄翻攝)

2018/01/05 20:10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林姓通緝犯被羅東警分局查獲,他的女友今天央求讓2人到隔壁的羅東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警方委婉拒絕,迅速解送到宜蘭地檢署歸案。

62歲的林姓男子涉竊盜案被判刑1年4月,因未報到執行,上月8日被發布通緝,仍開車趴趴走,警方鎖定車號,昨晚11點多在五結鄉攔截查獲,林男帶回二結派出所時,女友不離不棄,雙方還在男廁內緊緊相擁。

警方今天做完筆錄,要送林男到地檢署歸案時,女友希望同意2人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拒;檢方說,警方逮捕通緝犯,應立即解送地檢署,當事人不能想做啥就做啥。

羅東警分局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緝獲通緝犯應立即解送至發布通緝的檢察機關或法院,無法答應林男女友要求,必須依法解送到案。

林男女友受訪時說,她結識男友3年多,最近才在一起,隨身攜帶結婚證書,盼完成登記成為夫妻,可惜事與願違,相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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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女友隨身攜帶結婚證書。(記者江志雄翻攝)

林男女友隨身攜帶結婚證書。(記者江志雄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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