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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受邀烤肉 竟被朋友爸帶去賓館猥褻

少女受邀去吳男家烤肉,卻被吳爸帶去賓館猥褻,士林地院依對未成年強制猥褻罪,判吳爸9月徒刑。(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少女受邀去吳男家烤肉,卻被吳爸帶去賓館猥褻,士林地院依對未成年強制猥褻罪,判吳爸9月徒刑。(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2018/01/05 14:31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吳男前年約多名友人到家中烤肉,41歲的吳男爸爸發現其中1名15歲少女外貌姣好,竟起了色心,藉口載她出去兜風,實際上卻載到賓館猥褻,所幸少女機警向友人求救,之後才脫困。士林地院依對未成年強制猥褻罪判吳爸9月徒刑,可上訴。

少女指控,前年9月間接受吳男邀約,與幾個朋友去他家烤肉,當天才認識吳爸,烤完時已晚上11點多,吳爸和朋友們都說太晚了,要她留下來過夜,她決定住下來後,吳爸說要載她去兜風,當時沒想太多答應,之後卻被帶到賓館。

少女說,進房間以後她坐在床邊,吳爸突然把她拉到床中間,隔著衣服摸她胸部、親她的臉,她奮力抵抗拒絕,吳爸先是停了一下,她藉口上廁所躲進廁所裡,視訊向友人求救,出去後吳爸又再拉她上床,撫摸她的下體,甚至還想解內衣鈕扣及脫她褲子。

少女表示,吳爸直到接到她朋友電話才停手,講完後說:「不玩了,我要去載妳朋友來...」,隨即離開房間,過不久朋友就來陪她,她最後才在朋友的建議下報警。

吳爸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因家中空間不夠,才會載少女到賓館,少女進去前都沒有抵抗,且少女若真的被猥褻,上廁所時卻沒報警,反而與朋友視訊,不合常理,不能僅以兩人獨處賓館,就認定他的犯行。

但法官發現,少女傳訊給朋友「我快哭了」、「怎麼辦」、「我被朋友他爸...」、「不救我就來不及了」、「他壓我」等等,朋友出庭證稱廁所視訊時少女也確實在哭,因而採信少女指控,依對未成年強制猥褻罪判吳爸9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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