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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三寶惹人厭 花縣去年交通違規檢舉暴增3倍

因受行車紀錄器、手機普及化影響,花蓮民眾去年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比前年增加逾3倍。示意圖。 (記者王峻祺攝)

因受行車紀錄器、手機普及化影響,花蓮民眾去年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比前年增加逾3倍。示意圖。 (記者王峻祺攝)

2018/01/04 16:04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警方去年取締逾15萬件交通違規,其中又以超速案件最多,高達5萬多件,占總數的38.2%,另因行車紀錄器、手機普及化,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也比前年增加逾3倍,民眾笑稱恐因是「馬路三寶惹人厭」,才會激發檢舉熱潮。

去年花蓮民眾檢舉交通案共計5574件,其中4370成案,比起前年的1000多件高出3倍,檢舉方式多以行車紀錄器拍攝為主,其次是手機影像,違規行徑包括闖紅燈、未打方向燈、逆向停車、雙黃線超車及機車超載等。

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只要具違規事實,警方就必須依規定受理,並查明是否符合違規要件舉發成案,目前雖無獎金制度,但去年花蓮違規檢舉案激增,除被民眾推估恐因是駕駛的「白目」行為讓人無法容忍外,警方也認為是受手機照相功能便利、行車紀錄器安裝普及化影響。

花蓮縣警局表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必須在違規事實的7天內舉發,否則不予受理,接到交通罰單的民眾,如有異議,也可向監理站或交通隊直接提出,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還是應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避免因違規而遭警方取締,或被其他熱心協助改善交通環境的民眾檢舉。

縣警局交通隊調查,去年共取締逾15萬件交通違規,其中又以超速案件最多,也因東部幅員大,加上部分駕駛人觀念偏差,酒駕及超速肇事占6成,目前已在轄內設置40多支自動測速器,並加派警力啟用「手提雷射測速槍」執勤,搭配原本的固定桿、移動式雷達測速器,全力取締競速飆車行為。

花蓮縣去年最常肇事車禍路段,包括台9線新城鄉光隆博物館附近、家樂福大賣場前、新生橋路口,吉安鄉海岸路與南海5街口、函園飯店附近,壽豐鄉和榮橋南端,鳳林鎮林榮段、鳳林公園前、長橋段,光復鄉大富段,玉里鎮酸柑段、玉里段及富里鄉竹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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