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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傷警又嗆「哩洪幹啦」! 酒駕男的下場是…

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員警遭酒駕男嗆聲、飆罵三字經。(記者黃文瑜攝)

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員警遭酒駕男嗆聲、飆罵三字經。(記者黃文瑜攝)

2017/12/28 22:40

〔記者黃文瑜/台南報導〕「哩洪幹啦!」曾姓男子2年前酒駕騎機車,在路上搖搖晃晃,被永康大橋所警員攔下,他不肯接受酒測,在警方苦苦勸說下,才勉強吹一口,酒測值超出法定標準很多,員警將他帶回派出所,一路上曾男都相當配合,想不到一到派出所停車場,他突然揮拳打傷員警,其他員警見狀,趕緊將他壓制在地,他還不斷嗆警「哩洪幹啦!」進派出所仍繼續辱罵員警,妨礙辦公,被依妨礙公務移送,一審被判無罪,日前二審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18萬元。

105年10月22日凌晨0點20分左右,曾男因酒後駕車,涉及公共危險罪嫌被逮捕,他在派出所先以雙手揮打在旁戒護的員警,遭制伏在地的過程中,另名警員要將他上銬,曾男竟直接出拳,打傷警員嘴唇。

好不容易進到派出所,曾男仍不斷叫囂大吼,辱罵警方,甚至威脅「要讓你全家死光光」,警方好言相勸要他坐好,因為他已是累犯,過去也曾在台南市一分局轄區辱罵警方,因此告誡曾男,再不配合,就要依妨礙公務將他送辦,他卻接著嗆警「自以為了不起喔?」員警當場決定辦他,曾男不斷飆罵三字經。

不過,曾男酒醒後,對於自己的行為一概否認,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男子無罪,檢查官再上訴,日前二審判決結果出爐,男子遭判6個月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18萬元。但其他員警私下說,希望妨礙公務者判刑能加重,否則會造成第一線員警執法時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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