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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難國賠案逆轉勝 南投縣消防局:感謝法官英明

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面對鏡頭比手勢者)、副局長陳興傑(面對鏡頭左2)等人,得知張博崴山難國賠案,逆轉勝消息後,大家振奮不已。(記者謝介裕攝)

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面對鏡頭比手勢者)、副局長陳興傑(面對鏡頭左2)等人,得知張博崴山難國賠案,逆轉勝消息後,大家振奮不已。(記者謝介裕攝)

2017/12/27 11:56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山難國賠案,南投縣消防局在法院一審時被判敗訴,須賠償266萬多元,該局提出上訴後,今日上午11時許,台北高等法院審結,改判南投縣消防局無罪,消息傳回地方後,消防、義消、山青等相關救難團體振奮不已,也感謝法官明察秋毫,將大幅提升救災、救難的士氣。

100年2月間,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攀登白姑大山迷路、失蹤後,歷經50多天被尋獲時已氣絕多時,家屬遂提出國賠聲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南投縣消防局須負起搜救不利職責,獲判敗訴須賠償266萬多元,一度造成民間救災團體出現寒蟬效應,深恐好心救人,但卻惹來官司纏身的事件重演,以致對於登山等意外救援,不如以往踴躍。

南投縣消防局長林聰吉、副局長陳興傑等人,雖然未北上聆聽法院判決,但透過律師在第一時間得知「逆轉勝」,消防弟兄個個難掩喜悅之情,直稱「感謝法官大人英明」。

陳興傑進一步表示,該國賠事件,也讓消防局更重視登山安全與管理工作,因此擬定「南投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且在今年1月公告實施,總計有17條,明訂違反登山路線、攜帶定位功能器材、通信設備等種種規定者,將被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且還須自行負擔所有搜救費用,實施迄今尚無違規案件發生,顯見已具有一定遏止作用,值得山友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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