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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同婚登記案 審判長:很抱歉

梁宗慧(右)與朱姵諠(左)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將上訴。(記者吳政峰攝)

梁宗慧(右)與朱姵諠(左)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將上訴。(記者吳政峰攝)

2017/12/27 11: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駁回第二起同婚案,審判長林玫君宣判後,罕見地請當事人梁宗慧、朱姵諠留步,向她們解釋判決理由,並表示完全能理解同志的處境,但因大法官釋字748號已出爐,須等兩年的立法期,這段期間無法源依據可命戶政機關接受同婚登記,對於這樣的結果「很抱歉」。

有別於其他法官宣讀判決主文後即離去,林玫君見梁、朱2人親自到庭聽判,特別請她們留下來,並溫柔地解釋判決理由,態度友善。

林表示,大法官釋字748號說明拒同婚已違憲,並給立法機關兩年填補這個法律漏洞,但行政法院僅能監督行政機關有無依法行政,無法越殂代庖立法。

林說,能深感受同志的處境,但要在這兩年的立法期間內,直接命戶政機關接受同婚登記,行政法院於法無據,若兩年後立法機關仍怠於職守,法院才有權力代行。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林玫君直說「很抱歉」、「辛苦了」,安慰當事人只要有心還是可以過得很好,也有很多人祝福她們。

梁宗慧表示,能夠感受到審判長的高度善意與祝福,不過法律上她和朱姵諠就是沒有任何關係,這牽扯到伴侶面臨醫療需求時,另一半能否以配偶身分作出任何決定,將不會放棄希望,上訴求翻盤。

據悉,行政院「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手中已擬4個草案,但政府高層有一些考量,未在本會期提出,相關人士研判,最慢可能拖到明年九合一選舉後才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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