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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後被撿屍性侵 她發現衰染性病怒告男友人

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2017/12/26 19:4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9歲黃姓男子遭控趁女性友人小婷(化名)酒醉時撿屍性侵,還把性病傳染給小婷,小婷得知後怒告黃男涉乘機性交罪與傳染花柳病罪嫌,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案發後小婷曾傳訊給黃男說:「我沒有很介意」,加上黃男以為自己的花柳病經治療已痊癒,主觀上無故意傳染之意,今對黃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小婷指控,去年9月晚間,她跟黃男相約喝酒聊天,對方見她酒醉意識不清,送她回家後,掏出「小弟弟」硬上,她痛到醒過來,大喊:「不要」,黃男才停止,事後她去做檢查,發現竟染上了花柳病,憤而對黃男提告。

黃男到案後供稱,當晚他與小婷都喝醉了,不記得怎麼搭計程車送小婷回家的?到她家後,小婷自己打開住處大門,他送小婷回房間後,便開始幫小婷清理頭髮上的嘔吐物,兩人接著擁吻,發生性行為,後來因小婷喊痛,他就中斷嘿休,之後兩人便躺在床上聊天;另不諱言2014年間曾罹患淋病與菜花但已治癒,醫生說不用回診,事後他與女友嘿休,女友也未被傳染,認為自己的性病已經好了。

檢方調查發現,翌日上午黃男LINE詢問小婷狀況,對方追問:「我昨天應該沒有主動吧」、「到底怎麼發生的?」黃男說:「就是頭髮吹一吹,我們就親了」,小婷回稱:「沒關係啦我應該其實沒很介意」、「只是真的很痛就是」,檢方依此認為,黃男性侵罪嫌不足。

傳染花柳病部分,醫院就診紀錄顯示,黃男2014年間曾罹患淋病與菜花,但經治療後症狀均已改善,之後未再有相關求診紀錄,雖案發後黃男經醫事檢驗,發現體內仍存有人類乳突瘤病毒,但如無定期檢驗或有外顯病徵,一般人確難察覺,難認黃男明知有花柳病,仍與小婷嘿休,故意將花柳病傳染給她,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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