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毆警察 中研院約聘助理「伊朗男」判刑3月
2017/12/14 15:0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中研院前約聘助理、31歲的伊朗籍男子瓦希德(音譯),今年10月12日在凱道痛毆2名員警(檢方另案偵辦中),翌日又在新北永和與公車司機爭執,又出拳打傷林姓員警,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他3個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至於瓦希德打傷司機及警員、又折斷遊覽車雨刷、撕毀司機所有的中醫書本,涉犯傷害及毀損罪部分,由於已和解,司機、警員撤告,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10月13日上午6時許,瓦希德走出住處,因站在馬路中間,行經此處的遊覽車駕駛按喇叭示警,要他讓道,瓦希德不理會,司機嚇得連忙煞車,下車表示「你這樣很危險耶!」沒想到瓦男卻朝司機揮拳,造成林姓司機頭、臉、眼、鼻受傷,還撕毀司機的書本並折斷遊覽車雨刷,秀朗派出所林姓警員據報到場處理,瓦希德接著失控打警員頭部。
審理時瓦希德認罪,法官斥責他當眾對員警施暴,侵害警察機關行使公權力嚴正性,考量他已與警員和解、賠償,有悔意,判刑3月;由於瓦希德另涉犯妨害公務犯行,還在北檢偵辦中,法官為確保社會安寧,認他已不宜繼續居留國內,依刑法第95條規定,諭知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