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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議員三度酒駕肇事 遭解職準備坐牢

彰化縣議員柯振杯因貪杯多次飲酒肇事,連議員職位都保不住。(記者顏宏駿翻攝)

彰化縣議員柯振杯因貪杯多次飲酒肇事,連議員職位都保不住。(記者顏宏駿翻攝)

2017/12/08 20:08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議員喝酒跑攤,跑到丢職!彰化縣議員柯振杯今年5月間第三度酒駕肇事,彰化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7個月,併科罰金6萬元,他提出上訴,辯稱肇事後曾自首酒駕,想爭取減刑,台中高分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柯振杯面臨被解職及入監服刑。

柯振杯在102年3月16日於台中酒駕撞車肇事,酒測呼氣值達每公升0.82毫克,判拘役50日,去年12月10日在彰化和美酒駕肇事撞到機車造成2人受傷,酒測呼氣值達每公升0.65毫克,判處有期徒刑4月,也是易科罰金了事。

今年5月15日中午,柯振杯在彰化市餐廳用餐,席間與友人點了啤酒飲用,返家休息後,傍晚6點多外出訪友,途中不慎撞到卓姓男子的右前保桿,柯藉故拖延,期間不斷飲水、原地跑步,到晚間9點40分做酒測,呼氣值仍高達每公升0.43毫克,柯被函送法辦。

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柯振杯酒後肇事已非初犯,相同罪名已獲2次得易刑機會,本案自不宜再宣告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刑度,所以在不得易刑的範圍內,量處最低度刑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金6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役。

彰化高分院駁回柯振杯的上訴後,已通知彰化地檢署。彰檢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會注意此案發展。彰化縣選舉委員會說,收到判決書後將通知內政部,再由內政部依法解除柯振杯的縣議員職務。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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