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叔叔出獄回老家住 性侵2年幼姪女判8年
2017/12/06 22:2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1名色叔叔(33歲)因案被關,去年8月出獄,回到新竹與老母及哥哥留下的2個女兒同住老家。不過色男在今年初農曆過年期間,與7歲、6歲的姪女同睡一床之際,竟臨起色心,狠心對2幼齡姪手伸出狼手,用手指性侵2姪女得逞。
2女童向奶奶哭訴,遭到叔叔狼爪侵害。案發當日被告曾遭告誡,不得再摸女童下體,但兒子仍是依然故我不聽勸,仍對姪女毛手毛腳,因而報警抓走兒子。
被告坦承有對2姪女做出這些事,辯護人表示,被告是輕度智障,心智發展及辨別能力略遜常人,本身難以交到異性朋友,不知找正當管道排解生理需求才犯錯,犯案時雖違反姪女意願,但沒有暴力,手段還知道節制,有別於随機及事前策畫踐踏被害人性自主權的歹徒,犯罪情狀顯可憫恕,要求依法減輕其刑。
不過,法官卻認為被告犯罪情狀難以引起一般的同情,難以認定被告有情堪憫恕之處,無法減刑。審酌他是被害少女的叔叔,與2女童同住,應妥善保護她們,反而為了滿足個人性慾,不守人倫,戕害發育中的被害人,造成心理創傷終身難以抹滅,惡性不輕,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2罪,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