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浮報紅外線感應照明設備 2里長不起訴
2017/12/05 11:3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信義區前長春里里長許錦忠、雅祥里里長黃純風,被控浮報紅外線感應照明設備採購數量,涉嫌貪污,但台北地檢署經1年調查,今以罪嫌不足將許、黃不起訴,還2人清白,不過廠商閎麒科技公司負責人許銀都,則涉嫌用舊完工照請領8萬工程款,檢方依偽造文書緩起訴,須支付國庫8萬元處分金。
檢調追查,許錦忠、黃純風被控於99年至103年、100年至104年間,以各約20萬元的區政管理費,向閎麒科技採購每組約2000元的紅外線感應照明設備,但核銷單據上卻有40幾處有問題,有的地址不存在、有的重複申請,且每次都用「新增」而非「修繕」名義,甚至不同年度的驗收照片竟是同一張,引起檢調懷疑。
去年7月25日,檢調發動搜索、約談行動,並以嫌疑人身分約談許錦忠、黃純風,另約談2名里幹事、閎麒科技許銀都作證;庭訊時,許、黃均否認涉貪,沒有中飽私囊情事;2名里幹事則表示,對於細節不知情;許銀都則聲稱,有到指定地點安裝,且安裝的紅外線感應照明設備都是新的。
檢察官經1年多調查後,查出許銀都涉嫌以舊年度安裝照片,混充新年度安裝照片核銷,請領8萬元工程款,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涉犯偽造文書罪;檢方考量工程確有完工,許因便宜行事才拿舊照片混充,給予緩起訴處分,命許須支付8萬元處分金給國庫;至於許錦忠、黃純風則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