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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協助辦案」 6旬嬤不知自己成車手獲判無罪

65歲葉姓阿嬤被詐騙集團所欺,接受假檢察官指揮到台北「協助辦案」,卻不知自己已成車手。士林地院審理後,判她無罪,可上訴。 (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65歲葉姓阿嬤被詐騙集團所欺,接受假檢察官指揮到台北「協助辦案」,卻不知自己已成車手。士林地院審理後,判她無罪,可上訴。 (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2017/11/30 15:4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65歲葉姓阿嬤被詐騙集團所欺,接受假檢察官指揮到台北「協助辦案」,卻不知自己已成車手,被警方逮捕時還嚇得說,「我搞不清誰才是警察」,遭依詐欺罪羈押禁見29天後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無法排除葉嬤受騙可能,判她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葉嬤今年3月1日受詐騙集團指示,持有偽造公文「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從苗栗搭計程車北上,向曹姓被害人收取200萬元,因曹男已被騙走488萬元,早已起疑而預先報警,葉嬤當場遭警方逮捕。

葉嬤雖喊冤,辯稱接到警方和高姓檢察官電話,得知她的帳戶捲入違法吸金案,要她拿錢出來監管,否則就要羈押她,但她只有5萬元,且收入不足無法貸款,對方才改口要她上台北配合辦案,就能洗刷冤情,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車手,「我覺得我真的好笨」。

不過,因檢察官認為全案疑點很多,認為葉嬤有可能與其他共犯串證,3月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加上曹男也不相信葉嬤辯詞,最後仍將葉嬤起訴,葉嬤直至3月30日案件移審法院後才獲釋。

法院審理發現,曹男接受警方指導,將200萬現金調包成白紙,放入包包後再交給葉嬤,葉嬤若真的是詐騙集團車手,拿到白紙當下,就應該知道犯行曝光,她卻未打算逃跑,還留在原地向電話中的假檢察官回報「裡面不是錢怎麼辦」,並不合常理。

此外,承辦員警也證稱,他抓過很多詐騙車手,幾乎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第一次看到年紀這麼大的」,而一般車手都至少攜帶2支手機,1支是自己的,1支是集團提供的工作機,但當天只從葉嬤身上查扣到1支個人手機。

合議庭認為,從葉嬤犯行曝光當下反應,以及曹男、員警等人證詞判斷,葉嬤的確可能不知道自己成為詐騙車手,且檢方提出的證據,也無法排除葉嬤受騙的可能性,遂判決葉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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