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已婚男同事進房間被抓 小三辯:是看釣魚竿
2017/11/23 18:1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施姓男子與陳姓女同事交往甚密,施妻察覺怪異,在家中客廳秘密安裝監視器,拍到2人跑進房間10餘分鐘後,衣衫不整走出,陳女還傳曖昧簡訊稱施男為「老公」;對此,陳女竟稱,施男只是帶她進房間看「釣魚竿」,新北地院法官認為2人已侵犯施妻配偶權,賠償合計26萬元,可上訴。
施妻提訴指出,她與施男於88年間結婚,育有2名子女,但去年3月間,經長女告知,施男常帶女同事來家裡,甚至把長女帶到公司,說陳女離婚,子女沒父親很可憐,要好好跟陳女子女相處。
施妻還說,她因工作需輪值夜班,並非每日都在家,無法知悉子女學習狀況,9月間在客廳裝設監視設備,沒有告知家人,不料11月間,長女竟說父親帶陳女回家,隔日她抽取記憶卡查看,發現2人跑進房間10餘分鐘後,衣衫不整出來,不僅如此,陳女還傳「嚇俗你,哈哈,老公(心形符號)你,晚安!!」曖昧簡訊給老公,各求償60萬元。
施男否認進房「辦事」,還說他與妻子早已形同陌路;陳女也說,當天施男帶她家中學習製作鹹豬肉,談及釣魚話題,才帶她進房看釣魚竿功用,簡訊是因2人打賭,輸了要稱對方老公老婆,僅是玩笑,且她根本不知對方已婚。法官則認為2人已逾越婚姻忠誠界線,判賠合計2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