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基法修正初審通過 保障飛魚季、海祭等文化傳統
2017/11/23 12:46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原住民得在原民會公告的海域,依法從事非營利行為的獵捕野生動物、採集野生植物、菌類,擴大保障原住民海洋祭典傳統。
據初審條文,前項海域應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並公告,非營利行為之獵捕野生動物、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採取礦物及土石、利用水資源,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當初制定時,未考量到以海洋文化為主的蘭嶼達悟族、阿美族,若未來修法通過,可更保障族人舉行飛魚季或海祭的文化傳統。
此外,限制「政府不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內存放有害事業廢棄物、放射性廢棄物,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的有害物質」之條文,因朝野立委、原能會、環保署各方意見不一,相關沒共識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