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33萬買賓士中古車 交車一小時引擎就GG了…

梁姓男子花33萬買中古賓士車,但交車一小時引擎就掛點,多花了15萬9000元來拖吊及維修,新北地院判賣家要賠償。(記者王定傳攝)

梁姓男子花33萬買中古賓士車,但交車一小時引擎就掛點,多花了15萬9000元來拖吊及維修,新北地院判賣家要賠償。(記者王定傳攝)

2017/11/15 17:4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梁姓男子4月花了33萬購入一台中古賓士汽車,但交車後不到一小時,引擎就掛點,梁男多花了15萬9000元來拖吊及維修,幾乎是一半價金,他氣憤求償,買家卻說,梁男試車時沒問題,不關他的事;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認為,引擎故障不是一般肉眼就可辨識,判賣家賠償15萬9000元。

多花近16萬拖吊、維修

梁男提訴指出,今年4月22日,他花了33萬向賣家張男購入其胞弟的賓士汽車,6天後交車不到一小時,就發生無法行駛狀況,他立即與張男聯繫,把汽車拖吊至張男熟識、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的保養廠維修,但保養廠不願處理,他只好又花錢把車拖到新北市三重區某修理廠處理。

梁男指出,光拖吊費及保管費就花了1萬9000元,經檢查,汽車引擎嚴重故障,修理費要14萬元,他要求張男付錢,對方僅以LINE回覆願賠3萬元。

梁男認為,張男故意隱瞞引擎曾有重大維修記錄,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對此,張男否認汽車有重大瑕疵,並指稱交車時已經有試車,梁男確認沒問題才開走。

賣家被判賠償相關費用

法官審理認為,依民法規定,買賣因物品有瑕疵,賣家應負擔保之責,買方可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故意不告知者亦同,但應立即通知賣方,否則無效,除非依通常檢查不能發現的瑕疵,而引擎故障不是一般肉眼可以辨識,梁男在發現無法正常行駛後,火速通知,判張男應負責。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