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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抱兒婦裙下春光也想看!偷拍狼辯:只是好玩

陳姓男子伸手拿手機偷拍婦人裙下春光。(記者王俊忠翻攝)

陳姓男子伸手拿手機偷拍婦人裙下春光。(記者王俊忠翻攝)

2017/11/07 10:2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名黃姓婦人日前抱著幼兒到南市東區一家連鎖福利中心購物時,驚覺背後有陌生男子伸魔手,拿手機偷拍其裙底春光,昨下午警方循線到仁德區查獲涉偷拍的23歲陳姓男子。陳嫌供稱是為了好玩才偷拍;偷拍照片都刪掉了!訊後仍被南市一分局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10月30日傍晚,黃婦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報案指當天下午4時35分許,她懷中抱著幼兒在東區崇道路上一家知名連鎖福利中心購物時,驚覺身後竟有一名陌生男子伸出魔手以手機偷拍其裙底春光,她立即出聲喝止,這名偷拍男見犯行敗露,當場倉皇逃離,她不甘受辱、報警查辦。

德高所長李振維調派員警前往案發現場勘察蒐證,並調閱店家及周遭監視器影像,經仔細檢視、過濾比對犯嫌身形與穿著衣物等特徵,發現一名騎機車的男子涉有重嫌,積極佈線偵查,在連日訪查鎖定對象後,昨天下午,李振維與員警、偵查隊員持法院開出的搜索票,到陳姓男子(有公共危險前科)仁德區的住處搜索,並調查了解陳男沒有身心障礙手冊、也無精神方面疾病或醫院診療紀錄。

警方提示相關犯罪跡證後,陳嫌自知東窗事發、無從狡辯,坦承偷拍犯行。訊時,陳嫌說,偷拍女子裙下風光只是為了好玩而已,且犯案當時手機偷拍的相片檔案資料,已在當天返家途中全部刪除。

陳姓男子伸手拿手機偷拍婦人裙下春光。(記者王俊忠翻攝)

陳姓男子伸手拿手機偷拍婦人裙下春光。(記者王俊忠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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