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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少東跟蹤妻子判無罪 辯護律師:希望好好談和解

林知延的辯護律師許惠峰,判後表示感謝法院釐清事實,做出正確判決。(記者張文川攝)

林知延的辯護律師許惠峰,判後表示感謝法院釐清事實,做出正確判決。(記者張文川攝)

2017/11/02 11: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華南金控第3代長子、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被妻子、新光金控第3代長公主吳欣盈控告,指使法律顧問劉宗欣與2名徵信社業者在她的座車底盤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她,涉嫌妨害秘密、違反個資法,台北地院今判林知延4人都無罪,吳欣盈的律師說要與她研究是否上訴,林知延的辯護律師說感謝法院釐清事實,做出正確公正的判決。

林知延的律師許惠峰表示,對於雙方的離婚官司,林知延一貫的態度仍是希望雙方坐下來溝通協調,努力維持婚姻平和,會努力到最後一刻;前天林知延還連絡上岳母,表達有無和解的可能,得到的答案是吳欣盈在國外,吳家不能幫她做決定;許惠峰說,希望能藉由這次無罪判決讓雙方更有討論放下的機會,畢竟人生還是要繼續走下去。

許惠峰說,目前尚未看到判決書,不知判決理由,但林知延主張無罪的主要理由是,妨害秘密罪具有「空間隱私」的概念,個資法則涉及「資訊隱私」,GPS裝在車上,只是獲取車輛移動時的公開活動,未竊錄車內私人活動,因此不涉及空間隱私。

至於資訊隱私,許惠峰指出林知延主張應是長期收集個人資訊才構成犯罪,本案安裝GPS只有短短2天時間,且林知延同意裝GPS之前,有徵詢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會認為沒有違法,在法律上稱為「沒有違法的認識」。許惠峰強調要待收到判決書,才能知道法官採取哪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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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新光金控千金吳欣盈控告華南金控副董事長林知延妨害秘密案,今判林知延無罪。圖為林知延出庭。(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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