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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腿女模遭伊林提告違約 判賠10萬獲自由身

辣腿女模俞盈廷去年在個人臉書上傳火熱背影照一張。(翻攝臉書)

辣腿女模俞盈廷去年在個人臉書上傳火熱背影照一張。(翻攝臉書)

2017/11/01 13: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辣腿女模俞盈廷,認為模特兒經紀公司伊林未安排通告又對其剝削,主動寄發存證信函要求終止合約,反被提起確認合約存在之訴,並求償懲罰性違約金100萬元、私接一場活動酬勞6300元。台北地院昨日審結,依據證人證詞認定被告未依班表到班,須付違約金,但求償過高因而判賠10萬元,加上該次酬勞後,共需賠償10萬6300元;至於合約則被認定失效,得以終止。全案仍可上訴。

伊林提告指出,雙方101年9月簽下7年經紀約,108年9月才會結束兩造關係,而任一方不得任意終止;但控告俞在104年至105年間,屢次無故爽約通告,導致伊林名譽受損,經屢勸後不但未聽後,還於去年10月至11月間,兩度寄發存鎮信函,要求解約,內容明載因伊林未安排工作、得以終止合約。

伊林認為,未全力配合工作並違約先的是俞,卻主動終止合約,已違反誠信原則與信賴關係,因此提告請求確認雙方合約關係仍屬有效,並求償100萬懲罰性違約金、私接一場活動酬勞6300元。

俞女解釋,伊林去年4月起不再安排新的演藝工作,為維持生活只能在對方同意下外出打工,同年月7日找到正職工作,10月寄發存證信函;而伊林未依約安排工作,屬違反繼續性供給契約義務,加上被刻意冷凍、剝削,官網也已撤除個人照片,雙方已無信賴關係,依法得終止或解除應屬合約,請求駁回原告訴訟。

法官認定被告違約,審酌後判賠10萬懲罰性違約金與6300元通告費,不過合約失效,全案仍可上訴。

辣腿女模俞盈廷遭法院認定違約,須賠償經紀公司伊林懲罰性違約金10萬元與通告費6300元,但獲自由身。(翻攝臉書)

辣腿女模俞盈廷遭法院認定違約,須賠償經紀公司伊林懲罰性違約金10萬元與通告費6300元,但獲自由身。(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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