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盛治仁臉書被留言人渣 告贏了、卻出現更多「人渣」

盛治仁臉書首頁。(記者楊政郡攝)

盛治仁臉書首頁。(記者楊政郡攝)

2017/10/25 13:5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行政院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因捲入建國百年雙十節戲劇夢想家鉅款事件,因而辭職下臺,因陳男在其臉書上留言「人渣」,陳男被判罰金3千及要在盛男臉書上登道歉啟示3日,不料陳男卻在「道歉啟事」中加料,故意寫錯字讓「人渣」字眼更多,盛治仁再告妨害名譽,陳男又被依妨害名譽起訴。

起訴書指出,51歲陳男在103年10月間,以本人帳號連結到「盛治仁」臉書留言「人渣」,被盛男告公然侮辱,判罰金3千元,民事部分判陳賠償2萬元及需在盛男臉書登道歉啟示3日,還提供啟示內容,但陳男根本不想登道歉啟示,而拖到106年4月7日,才在盛男臉書中登出「加料」的道歉啟示。

其加料的道歉啟示,原則以民事法庭要求的版本為主軸,但是在盛男名字前加了「渣」字,然後把渣字打叉,表示寫錯字了;又多了「寫人渣」、「對人渣」等,雖然刻意打叉或一槓刪除線。檢察官認為明顯又是凸顯、強化怒罵盛男為人渣,足以貶損盛男人格,原版本未出現任何一個「渣」字,陳某版本出現3次「人渣」字,依公然侮辱起訴。

陳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從盛男告他後,一想到盛男就出現「人渣」兩字,他只是寫錯字,特別以紅筆把「人渣」劃掉,這是他的書寫習慣,沒有侮辱之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