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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稱分手談判「遭控制」 三通電話讓前男友無罪

邱女在「被控制」的時間,還接了三通電話,讓法官有點懷疑,賴男因此在一審、二審都無罪。(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邱女在「被控制」的時間,還接了三通電話,讓法官有點懷疑,賴男因此在一審、二審都無罪。(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2017/10/21 23:54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邱姓婦人與賴姓男子原是男女朋友,2年前邱女想分手,賴男不甘心,傳簡訊要求邱女到住處談判,讓一切有個「N頂(END)」,豈料事後邱女卻告賴男妨害自由,她供稱,被賴男拿水果刀恐嚇,扒光衣服朝她頭爆打,但經調查,邱婦「遭控制」時,手機雖在身邊卻沒有報警,反而打了三通電話談生意、與前任丈夫聊天,這三通電話讓賴男一、二審都無罪。

邱婦與賴男在2年前交往,不過邱婦在判決書中供稱,是因為受不了賴男不斷有新歡,才決定分手,不過賴男疑似不甘心,用訊息互相傳了些不好聽的話,大概都是說,以後面見就是仇人,希望邱婦將他贈送的戒指返還。

邱婦供稱,她起初決定要用郵寄的方式,將戒指寄還,不過賴男執意要見面,她很不願意要求要在公眾場所會面,不過賴男執意要在賴男家中會面,且還傳訊息要稱要讓一切有個「N頂」,她才前往賴男家。

不過事後邱婦對賴男提告妨害自由,她供稱,她當天下午4時許,去了賴男家後,賴就拿著一把水果刀,逼她脫光衣服、到二樓房間,控制她的行動,直到賴男的兒子在晚間10時許返家時,她才獲得釋放,她趁著空檔傳訊息給朋友,自稱遭到控制,也請朋友出面作證。

沒想到,經過調查後還發現,邱婦不只傳訊息給朋友,在「被控制」的時間,還接了三通電話,其中兩通通話超過一分鐘,三通電話中一通是客戶的電話、一通是自己經營飲料店的員工、一通則是之前的丈夫,這一點讓法官有點懷疑,賴男因此在一審、二審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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