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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領助理費 桃園前議員黃哲鍾20萬交保

黃哲鍾涉嫌在任職議員期間詐領補助費數百萬元,以20萬交保。(資料照,記者李容萍)

黃哲鍾涉嫌在任職議員期間詐領補助費數百萬元,以20萬交保。(資料照,記者李容萍)

2017/10/19 10:35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巿68歲前議員黃哲鍾,涉嫌在任職議員期間虛報助理名額,詐領補助費數百萬元,桃園地檢署機動組主任朱立豪與檢察官黃瑞盛、胡原碩、陳貞卉調閱議會相關資料,前天傳喚黃哲鍾、其妻李秋惠等10人到案;訊後黃因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昨天凌晨檢方諭令20萬元交保,其妻則諭令1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將持續深入追查,釐清案情。

檢方調查,黃哲鍾自2011年1月擔任桃園縣議員起至2013年年底,涉嫌以王姓、陳姓及鍾姓等多人當人頭助理,向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等議會出納人員撥款後,抑留不發,檢方粗估詐領的助理費約數百萬元,詳細金額待確認。

檢方訊問,黃等人皆坦承犯行,訊後檢方認為,黃因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第216條之行使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的必要,以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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