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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難忘初戀滋味 2度性侵前女友遭判4年

林姓男子心情不好找前女友小妤(化名)訴苦,竟強脫徹夜相伴的小妤衣褲性侵得逞。基隆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林姓男子心情不好找前女友小妤(化名)訴苦,竟強脫徹夜相伴的小妤衣褲性侵得逞。基隆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2017/10/05 16:1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男子心情不好,找前女友小妤(化名)訴苦,竟強脫徹夜相伴的小妤衣褲性侵得逞。基隆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

林姓男子心情不好,去年7月間邀前女友小妤到漁港散心,小妤一路相伴,從深夜陪到隔天凌晨。

未料,林竟趁海邊四下無人,不顧小妤反抗,強脫小妤衣褲,在漁港邊性侵得逞。

小妤念及林是她國中同學,又是她前男友,原本打算原諒,未料,2個月後,林再約小妤出遊,這回變本加厲,將小妤拖上車,再次性侵得逞。

小妤在被性侵後,到醫院驗傷控告林性侵她2次。

小妤指控,她9月間,陪林上陽明山散心,林竟在入夜後,將她強拖上車,在車上強脫她衣褲後性侵,讓她身心俱疲。

法院審理時,林坦承犯行,但辯稱是你情我願。

法院依驗傷單與小妤控訴,認定林性侵小妤2次,依強制性交罪,各判他3年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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