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普揚科技作假帳 前老董判3年6月確定

普揚聯合科技公司(現更名圓方創新公司)前董事長陳文彬為避免投資大眾質疑他經營公司能力,指示會計人員在財務報表作假,隱匿他和子公司間的關係及交易,最高法院下午依違反證交法「申報及公告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資料照)

普揚聯合科技公司(現更名圓方創新公司)前董事長陳文彬為避免投資大眾質疑他經營公司能力,指示會計人員在財務報表作假,隱匿他和子公司間的關係及交易,最高法院下午依違反證交法「申報及公告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資料照)

2017/09/22 17:0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普揚聯合科技公司(現更名圓方創新公司)前董事長陳文彬為避免投資大眾質疑他經營公司能力,指示會計人員在財務報表作假,隱匿他和子公司間的關係及交易,最高法院下午依違反證交法「申報及公告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

判決指出,陳文彬指示會計人員製作不實財務報表,在95年度普揚公司及子公司晶極光電和上海晶吉公司的合併財務報表上,隱匿普揚和子公司、以及他入主普揚前成立的OMNI-STATE公司之間的關係,遭證券櫃台買賣中心查核發現後移送檢方偵辦。

高院更一審認為,依據相關資料顯示,OMNI-STATE為普揚科技子公司晶極、上海晶吉的「實質關係人」,陳男不揭露上述財報事實,嚴重影響法令規定的揭露義務,依違反證交法判處陳男3年6月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