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大了! 分租土地收2萬元 清理污染卻花77萬元
2017/09/13 12:09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某交通公司將在永康區大灣交流道旁承租的空地,分租給魏姓男子,卻被魏姓男子違規堆置污泥等廢棄物,遭台南市環保局查獲告發。環保局代為清理廢棄物後,向魏姓男子及交通公司求償清理費用77萬餘元,但魏姓男子去年病逝,因此清理費用全數由交通公司承擔。
環保局表示,100年12月間,某交通公司將停車場南側的空地租給魏姓男子,租約僅簽訂3個月的租期,當時魏姓男子聲稱要堆放回收布料及停車使用。豈料他除了堆放廢布料,還收受來路不明的污泥及桶裝廢棄物,被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
環保局查明桶裝廢棄物來源,要求產源公司將桶裝廢棄物清理完畢。剩餘上百噸廢布料及20餘噸污泥,依規定應由魏姓男子及提供場地的交通公司負責清理。
環保局表示,經要求雙方限期清理但均未處理,即依法代為清理廢棄物,再向兩造求償清理費用77萬餘元,但魏姓男子於105年間病逝,77萬餘元清理費因而全數向交通公司求償。
環保局提醒民眾,出租土地前不僅應問明用途,出租後也應注意土地使用情形,以免遭有心人士不法使用;若發現居家或出租土地附近,常有貨車、怪手頻繁出入或傾倒廢棄物,應立即通報環保局,才能在最短時間內查緝污染行為人,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