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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內詐領補助款 退休校長認罪獲緩刑

新北地院依詐欺等罪判李女、高女各徒刑6月。圖為新北地院刑事法庭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院依詐欺等罪判李女、高女各徒刑6月。圖為新北地院刑事法庭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2017/09/09 19:3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自強國小已退休的李姓前校長,涉於在任期間,詐領教育部數學教材研發等計畫補助款、出席費,還指示職員偽簽不定期契約,讓兒子高姓女友兼任行政助理,共詐得58萬餘元,因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新北地院依詐欺等罪判李女、高女各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得接受40小時法治教育,李女另得上繳國庫50萬元、高女10萬元。

判決指出,教育部100年4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辦理「國小各年級數學基本關鍵能力與試題教材研發實施計畫」,新北教育局委由新北市國小數學輔導團承辦,李女擔任召集人,另自強國小還負責執行「101年度國小數學補救教學」、「課後輔助方案補救教學」等計畫。

李女明知高女僅擔任計畫行政助理2個月,竟指示職員簽定為期一年的不定期契約書,讓高女多領3萬3000元的行政助理費,另高女並無數學專長,李女也謊報高女協助專案計畫的檢測試題命題、數學補充教材學習單編輯,讓高女詐得41萬3880元。兩人還詐領會議出席費9萬6000元及教材印刷費4萬餘元。檢調接獲舉報核銷單據與帳目不符,此事才曝光。

李女、高女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法官認為兩人均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予以緩刑宣告,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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