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跑女神遭羈押半年 素顏出庭仍凍齡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車友封為「超跑女神」的林思吟,遭法院認定假借投資公司名義吸金詐騙6597萬元,今年6月初被依12件詐欺罪判刑8年7月,其中7個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全案現正上訴二審中。她除刑事責任外,也須面對10件民事求償官司;林思吟稍早素顏出庭時,仍不失其封號,雖對於被求償1100萬元無意見,但希望以3成價格做和解;不過告訴人律師當庭狠斥無理,要求庭上「依法判決!」
被裁定羈押近半年的37歲林思吟,今出庭時雖未施粉妝,但天生麗質使然仍不失女神封號、呈現凍齡情況;只是因感冒所致,除庭訊脫下黑色口罩外,進出法庭均戴上。
林思吟對於被求償1100萬元沒意見,但希望以3成價格和解,她解釋,目前已委託律師向所有被害人商談和解,但因「順序問題」、金額又必須向親戚商借,且能籌措多少款項尚無法確定,即便現金到手也需按比例分配償還10名債權人,因此無法當庭承諾全額賠償。她也提到,刑事二審同時討論和解方案中,因而盼本案合意停止訴訟,對被害人以和解方式解決。
但坐在林思吟對面的告訴律師開口就說,「沒有那回事!騙了那麼多人...」,他除不同意打折和解外,也力爭女神全額賠償;至於坐在告訴人席的則陳男全程未開口。
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下午5時宣判;林思吟、告訴人均不出庭聆判。
刑事判決指出,林女以杜拜經商的貿易公司執行董事自居,能對外募集驗資款,宣稱可透過管道借錢給需要資金的公司,參與現金增資,每月利息2%至4%;一旦增資完成,所有出資人就可領回出資款,並額外加抽8%佣金。豈知當初出資人在全案爆發後全轉為被害人,總受害金額為6597萬元。
被害人方面以王姓女子受騙2780萬元最多,其次是本案陳男之1100萬元,排名第三的則是胡女1000萬元,其餘人等則是在33萬元至440萬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