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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才仁涉世大運襲警 北院裁定1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

涉嫌襲警的顏才仁(中)以新台幣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友人的陪同下離開法院。(記者陳志曲攝)

涉嫌襲警的顏才仁(中)以新台幣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友人的陪同下離開法院。(記者陳志曲攝)

2017/08/21 21:2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世大運上週六開幕,時值各國代表團即將入場參與開幕典禮之際,「南台灣抗暴聯盟」發言人顏才仁竟涉嫌毆傷派出所副所長,事後遭檢方認定涉犯公然聚眾犯妨害公務、傷害與強制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反覆實施之虞、且有滅證和共犯在逃等情形,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稍早開庭後裁定被告以1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步出法庭隨即表示當庭抗告。

據了解,顏的親友隨身準備70萬現金準備辦保,相對交保金額來說,綽綽有餘。

顏男被控前晚7時許在現場入場處叫囂、拉扯改道牌;萬華警分局漢中街派出所副所長劉金銓見狀制止時竟又被他攻擊,而受有右眼紅腫傷勢遭送醫;警方近晚間8時將顏帶回警局保護管束,不久後釋放。

檢察官當晚調閱現場錄影帶後發現,顏男毆傷警員行為已屬傷害與妨害公務罪,開出世大運舉辦以來首張拘票;昨則從顏的高雄住處將人拘提到案,他也成為世大運以來第一位遭聲押被告。

檢察官為整理更清楚的蒐證影片擷圖、時序與證據,延至中午才正式向北院提出羈押聲請。但北院開庭後裁定被告以1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當庭提抗告。

顏才仁親友立刻繳10萬台幣為他辦理交保。(記者溫于德攝)

顏才仁親友立刻繳10萬台幣為他辦理交保。(記者溫于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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