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撞死妻子與律師 洪當興被求處死刑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今年7月17日下午在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後,涉駕車衝撞死妻子李怡慧與律師黃政雄的莽夫洪當興,今天台南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檢察官許嘉龍以洪當興駕車猛力撞擊、輾壓妻子與黃律師,造成兩人傷重不治。洪犯後仍狡辯是過失行為,其手段兇殘、無悔改之意,請法官判處死刑。
檢方調查,洪當興(44歲)之前因訴請離婚,台南地院安排在7月17日下午於該院調解,洪妻李怡慧委任律師黃政雄於當日下午偕同出席,開調解庭時,洪當興不滿黃政雄為李怡慧主張關於子女監護權歸屬等事項,黃並質疑洪在訴狀所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因此心生怨懟。
調解結束後,洪當興在地院與地檢署之間車道駕駛自小貨車由北向南行駛,他見黃政雄與李怡慧2人沿同方向靠左側並肩步行前往健康路方向走,從2人後方見黃政雄與李怡慧言談間手勢動作,使他憶起與李怡慧相處時產生的不愉快,及調解時妻子對其說話態度及口氣,讓洪更加憤恨盈胸,竟基於殺人犯意、重踩油門加速從後衝撞李怡慧與黃政雄,並從兩人身上輾壓過去,黃政雄受肋骨骨折併氣血胸,當日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李怡慧則因頭頸胸腹部撞挫輾壓傷併頸椎、雙肋多處骨折、骨盆骨折、氣血胸、肝腎撕裂傷併肺葉切除、腎臟摘除等,延至7月19日不治。洪當興在開車衝撞倒兩人後,有下車撥打電話報警處理。
檢方表示,被告洪當興與律師黃政雄並不認識,僅因其妻委任參與調解,黃政雄本於律師職責為李女主張權益,竟遭被告懷恨在心,路途中故意駕車從後猛烈撞擊被害人2人並予以輾壓,造成兩人傷重不治,被告仍執詞狡辯是過失所為,其手段兇殘、無悔改之意,不尊重生命之情可見,請法官判處極刑。
南檢最近一次求處死刑案是兩年多前的事,對於南市中西區新美街在多年前發生2死割喉命案,台南地檢署在104年2月偵結,被告邱鼎淯疑因不滿賣二手金飾給死者陳東枝時,遭對方百般刁難,常冷言冷語嘲諷,加上積欠銀行及信用卡款項,才持刀殺害陳東枝及女會計李恆霜,搶走現金及黃金。檢方認為他逃亡7年、毫無悔悟之心,依強盜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判處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