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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試新手機拍違規停車 卻被打傷、辱罵

併排停車,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併排停車,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7/08/09 11:4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2歲林男臨時違規併排停車下車購物,回車後妻子告知有人拿手機對車子拍照,林某追上去要求查手機、看照片,對方其實只是因新買手機,在馬路上就試拍,根本沒有檢舉違規之意,但林某咄咄逼人,用身體擋住、又拉住對方不讓人走,還出言辱罵神經病、臭卒仔,都被手機錄下來,結果他沒被檢舉違規停車,卻因妨害名譽及強制罪被判拘役50日,易科罰金需5萬元。

判決書指出,105年6月6日下午林男開車載妻子到豐原區家樂福前,臨時併排停車下車購物,回車後妻子告知有人朝他車子拍照,且已走了幾十公尺遠,林某立即追上去。

其實黃姓男子剛從通信行買了新手機,步行經過就試拍,林某的車子無意間入鏡,試拍後就與通信行店員通話,邊走邊溝通試拍情形。不料林某追上來,開口就要他交出手機,黃男莫名其妙,也不認為自己有錯,對突如其來得要求認為無理取鬧,不予理會持續要走。

林某咄咄逼人,已身體擋住又出言「媽的,你拍我車子」、「手機交出來,我看有沒有照片」,不讓黃某離開,黃說「你這樣強制罪喔」,林回說「我強你媽啦、強暴你、你給我偷拍、被我抓到」,黃又說「你是不是不讓我走?」,林又回「不讓你走啦!怎樣啦!」。

此時林某已報警,在報警的電話中說「警察現在怎麼辦,說他(指黃某)要走,我怎麼辦,快點啦,他有點神經病,理直氣壯的神經病」,林某已手鉤住黃,要他一起等警察過來,黃說「你不要摸我」,又罵黃是「臭卒仔逆」,以此限制黃某行動自由及妨害名譽。

警察到場後,黃某提供給警察及林某查看手機照片,才離開現場,並對林某提告,林某辯稱黃侵犯車內妻子隱私,法官認為林某車子就在大馬路上,且很容易看進車內,有何隱私之期待?應該是怕人家拍照檢舉違規才是本意,依妨害名譽及強制罪合併判處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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